什么是证据调查 民事诉讼证据特征是什么及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0-12-06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与证据是分不开的,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民事诉讼证据是指可以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证据的确定在民事诉讼中尤为重要,并直接影响民事诉讼的结果。因此,探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认定具有现实意义。接下来,Hualu.com的编辑将为您介绍相关知识,并欢迎大家阅读。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

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本身是客观真实的事实,而不是虚构,虚构或捏造的事实。

所谓的相关性是指证据与证据对象之间的某种内部联系。

证据材料被接受为两个阶段。首先,我们必须查看证据材料是否相关,并且不相关的证据材料不能视为证据。其次,对于相关证据材料,也应评估其相关程度。

所谓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受法律的禁止。

合法性不仅意味着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收集和提供证据广州出轨调查,而且还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综上所述什么是证据调查,合法性包括三个方面。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将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成为证据。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是任何民事证据必须同时具备的属性,而这三者都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不能平等地考虑。客观性是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前提属性。没有客观性,就不会有关联性和合法性。只有客观证据才有意义。只有具有客观性和相关性的证据材料才具有合法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合法性是最重要的。一般来说什么是证据调查,如果证据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相关性,但又没有合法性,就不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检查员应当记录检查情况和结果,并由检查员,当事人和被邀请人签字或者盖章。”换句话说,如果检查情况和结果即使是客观的并且与案件有关,但如果不符合合法性要求,即检查员或当事人未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则仍然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什么是证据调查

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类型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类型将从原来的七种增加到八种:

1、各方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法院当事人就诉讼中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所作的陈述。双方的陈述分为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它们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当事方的认罪。当事人陈述用作证据的第一类证据是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据分类的特征。当事人是民事诉讼中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关系,因此当事人的陈述具有真与假共存的特征。因此,在使用该证据时,法官应注意防止将虚假证据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应结合案件中的其他证据对当事方的陈述进行审查和核实,以确定所依据的证据。确定案件的事实。如果只有当事一方的陈述而没有其他证据可以确认广州出轨调查,而另一当事方不赞成,则该陈述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书面证据。它指的是通过用文字,符号,图形等记录或表达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这种文章被称为文献证据,不仅是因为它以书面形式出现,更重要的是,记录或表达的内容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文献证据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面证据的表达角度来看,有书面,印刷和雕刻的证据。从文献证据载体的角度来看,有纸张,竹子,木材等。布和石头等。就具体表现而言,有共同的合同,文件,票据,商标设计等。因此,主要书面证据的体现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项目。书面证据是民事诉讼中常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物理证据。物证是指通过案件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通过案件的外部特征和自身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不受影响,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受人的主观因素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的常见物证包括:争议标的(房屋,物品等);因侵权而损坏的物品(加工过的物品,衣服等);剩余痕迹(印记,指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