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 今天的头条新闻
时间:2020-12-18

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机构法律服务模式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受害人有权自案件移交审查和起诉之日起任命代理诉讼;私人起诉案件中的私人检察官有权随时任命代理诉讼。同时,最高法院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事实,保护受害者,私人检察官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刑事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已从过去要求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扩大到能够完全参与刑事指控,这相当于“第二公诉人”的法律地位,并且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服务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关注。作者打算结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运作经验,对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法律服务模式进行分析,请业界予以批评和纠正。

一、刑事受害者代理机构法律服务的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处理程序,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服务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五个程序阶段和三个主要服务内容。五个程序阶段包括:案件归档,调查,起诉,审判和恢复(由人民承担);这三项主要服务包括:刑事报告,法庭听证和损失追回。

上述服务内容的法律依据是:

([一)打开盒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被害人有权对侵犯其人身和财产权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举报或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这是刑事受害者诉讼代理人在报告阶段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基础。

在提起诉讼的阶段,诉讼代理人可以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1)调查或指示受害人收集证据并加以解决;2)撰写犯罪报告材料;3)向具有管辖权的警察举报该机构或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举报材料;4)与研究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以促进成功归档。

(二)检测

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

在调查阶段,受害者应履行的主要义务是积极提供有助于调查机构解决案件的证据线索。除了在举报案件时提供的证据外,它还应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积极提供其他可能的线索。调查工作不断提供帮助。此外,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第241条和第267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告知被害人,并及时向被告人报告。公安机关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并备案。已存档。

据此,在调查阶段,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1)为调查提供有效的帮助,包括收集证据和向嫌疑人提供线索。随着未来电子证据的重要性越来越高,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案件越来越多,诉讼代理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审查评估结论作为证据,并准备进行盘问意见;3)积极提供有关嫌疑人财产的线索,并帮助调查机构及时采取查封和查封措施;4)向调查机构建议是否包括民事赔偿,并将其记录下来。

([三)审查并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受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受害人,如果决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移交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拒绝接受,他可以在收到该决定后的七日内,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的规定,自案件移送复议和起诉之日起,经人民检察院许可,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咨询,提取并复制案件的案卷材料;听取并记录受害人的律师意见。

因此,在审查和起诉阶段,刑事被害人诉讼可以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1)阅读,提取和复制案件档案材料;2)与检察院就案件的刑事指控进行沟通并提交书面文件[K24]关于检察官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受害人无法接受,则向高级检察官办公室投诉并提出起诉;4)继续向检察院提供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的新财产线索,应及时采取扣押和扣押措施;5)至于附带的民事赔偿,如果诉讼请求有新变化,应及时通知检察院备案。

([四)案件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5、156、157、159、160、180、182,在案件的一、二审中,受害人起诉代理人可以行使与检察官和辩护人相同的陈述,质疑,盘问和证明权。尽管上述权利在司法实践中仍然没有落实,但在笔者较早参与的浙江望州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中,代理人行使了上述权利。权利得到法院的充分保障。犯罪事实,行为性质的准确定义和量刑起着重要作用,突显了受害者诉讼代理人在法院审判中的独特而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