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证据来源调查方法
时间:2020-12-20

证据调查探查证据的方法调查证据探查方法调查 2000年11月24日14:25证据调查是与发现,收集,判断相关的各种调查活动的通用术语和证据的使用,是工人和执法人员进行的一项特殊调查活动,目的是找出并证明案件的事实。证据调查方法不仅用于刑事案件,而且还用于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行政诉讼;它不仅适用于调查人员的工作,而且还适用于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公证人,内部安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海关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税务执法人员等。但是,由于我国有着“重于人罚”的文化传统,长期以来,它只专注于刑事案件中的证据研究调查,并从调查和解决的角度进行了研究。 。如今,以经济建设为主要战场,特别是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全面加强证据研究,建立统一的证据体系。在此基础上调查学习。尽管证据研究调查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但证据方法调查却有着悠久的历史。严格来说,在人类社会发生诉讼活动时,客观上需要证据调查,因为没有证据,就不可能提起刑事或民事诉讼;没有证据调查,就没有权利。案子。确实,古代证据调查方法与现代证据调查方法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但是两者都可以用来确定和证明案件的事实。

这也是我们研究证据方法的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调查。此外,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刑事诉讼一直是司法审判活动的主要内容,因此,证据演变调查方法主要体现在刑事案件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在人类社会成立之初,当难以确定真假时,判决往往转向上帝的力量来审查证据并根据上帝的迹象来判断案件。一方面,人类在当时具有敬拜神灵的思想,另一方面,人类当时的认知能力无法提供客观的科学证据调查。神圣审判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上帝的誓言”;另一种是“上帝的誓言”。另一个是“神的审判”。两者的基本功能是检查和判断证据的“真实性”或“可靠性”。所谓“上帝的誓言”,是指当原告与被告就案件事实发表矛盾的陈述时,法官要求原告与被告向上帝宣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如果一方害怕在誓言中向上帝发誓,或者在宣誓时感到慌张,或者在宣誓后表现出某种报应的迹象,则法官可以确定他的说法是错误的。由于不同种族有不同的信仰传统,宣誓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一般而言,神的誓言是在庄严的宗教仪式上进行的,以增强其神秘的威慑力。在众神发誓时探索证据来源调查方法,您必须首先向您所在国家信奉的众神祈祷,然后在圣物面前宣读誓言。一些种族要求对某种武器或动物宣誓。

在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王国《汉mura拉比法典》第131条规定:“如果一个被释放者的妻子被其丈夫宣誓就职,并且她没有与其他男人同床,如果被捕,她应该向上帝起誓,并且必须返回家中。”从五世纪末到六世纪初,法兰克王国的《萨里法典》还规定“誓言”是“主要证据形式”,要求当事方向上帝宣誓。证明您的主张或抗辩的真实性。为了加强宣誓的力量,该守则还规定,当事方的亲戚或朋友可以向上帝发誓,以证明当事方陈述的可靠性,这被称为“辅助宣誓”或“保证性宣誓”。在阿拉伯国家,以古兰经为代表的伊斯兰教也将宣誓作为重要的证据手段调查。在他们心目中,安拉是无所不能和万能的。如果有人在宣誓时欺骗了阿拉,那么阿拉永远不会原谅他。在案件进行过程中,法官通常会让被告宣誓。如果被告拒绝宣誓,则原告只需宣誓就可以胜诉。如果原告也拒绝宣誓,或者双方宣誓,法官必须进一步确定案情。在我国古代,《上帝宣誓法》也被用作调查此案的手段。 《周礼》记载:“如果有监狱诉讼,将被同盟诅咒。”这表明当时提起诉讼的人必须宣誓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上帝的誓言是人类知识低水平发展的产物。因为人们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不知道如何收集和判断证据,所以他们不得不求助于上帝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