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复审阶段侦查命令适用的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讼复审阶段侦查命令适用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院在民事诉讼复审阶段就调查令的适用提出了意见。特此发布给您。请仔细实施。如果您在实践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向我们的第一法院报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日
CC:最高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2014年1月2日印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复审阶段侦查令适用的意见》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广州出轨取证公司,规范调查取证,促进人民法院提高案件备案和复审的质量和效率,该意见是根据法院的实际工作制定的。在我们的省里。
第一条本意见所称调查命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复审阶段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取得诉讼所需的证据。经人民法院申请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或者代理人发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应当收集有关单位要求的法律文件,作为必要的证据。
本文提到的客观原因是指当事人及其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无法通过正常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渠道来收集相关证据。
本节中提及的证据仅限于书面证据。
第二条申请调查命令的申请人必须已经将请愿书和有关证据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诉讼仍处于审查阶段。
第3条,当事方在审查阶段申请调查命令的范围限于与起诉条件有关的以下证据:
(一)诉讼人符合条件的证据;
(二)被告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三)其他与案件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
第4条申请调查命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正在审查此案的当事方;
(二)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要调查和收集的证据的内容,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无法获得上述证据的原因;
(三)申请人已委托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代理案件并提交相关程序;
(四)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第五条申请调查命令的案件应当登记。经审查,下达案件的法官应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作出调查命令,移交给首席法官签发;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口头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
人民法院应自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下达调查令。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重婚取证,不得下达调查命令:
(一)涉及国家秘密;
(二)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可能侵犯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利;
([三)与这种情况无关;
(四)其他不适合发布调查命令的人。
第七条侦查令应当一式两份,一处应存于人民法院备案,另一项应由持有人提交侦查单位。
调查顺序应指定以下内容:
([一) number;
([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持有人姓名,律师证书或主要法律服务人员的执照编号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律师事务所或主要法律服务处的名称;
([四)被调查单位的名称;
(五)从被调查单位收集和调查证据的范围;
(六)调查命令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