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 如何进行证据调查取证的?
时间:2020-11-19

如何进行证据调查和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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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件涉及到自己的权益时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如何进行证据调查,证据调查的哪个方面是合法的,可以核实来源,是否可以构成提交法院的有效证据,以及其他问题。关于后续判决的结果是否可以使判决的双方公平的问题,以下是365位律师的编辑为您准备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有哪些证据调查方法?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表自行进行调查和收集

2、律师持有调查令法律服务的证据调查,要求律师进行调查和收集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和收集

4、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

二、具体注意事项

1、调查和证据收集必须基于事实;避免主观判断。

2、调查人员必须始终抓住调查和收集证据的主动权;永远不要被鼻子引导。

3、在调查和收集证据时,必须掌握证据的固定性;不要失去三拉四、程序不均匀。

4、非法活动的主线应详细而适当地取回证据;不要区分主要和次要,而要放弃原始和最后一个。

5、检索到的证据必须清晰且密切相关,并力求相互确认;避免孤立,单面和矛盾。

三、律师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1)功能

1、律师的证据调查在法律上不是强制性的。

2、律师在刑事调查中收集证据的权力集中于收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

3、通过律师调查获得的证据材料必须先经过法院调查核实,然后才能用作证据。

([2)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简称为“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委托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证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的证明进行调查并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法律事务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从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起诉讼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提取和复制诉讼文件和技术鉴定材料。的情况。与在押嫌犯的会面和通信。在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下,其他辩护人也可以查阅,提取和复制上述材料,并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交流。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提取和复制该案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资料,并可以与在押的被告见面并进行沟通。经人民法院许可,其他辩护人也可以查阅,提取和复制上述材料,并与在押被告人见面交流。

3、第三十七条经律师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辩护律师可以从他们那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证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并在受害人或其近亲的同意下,或者由受害人提供的证人,辩护律师可以从他们那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四、调查取证原则

1.围绕客户主张的权利的原则

民事诉讼需要解决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争议事实。为了解决争端,必须使用证据来证明它。只有围绕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和取证,并且从中获得的证据与有争议的事实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证明这一点。否则,这是毫无用处的证据。

2.客观及时的原则

由于李石案是客观存在的,证明该案事实的证据也应是客观的。作为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事实。无论是物理证据,书面证据还是个人证据,虚构事实,猜想和假设陈述均不能用作证据。因此,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律师必须注意收集和检索与争议事实直接有因果关系或客观相关的证据。

3.法律细致的原则

(1)遗产是指律师应按照《律师法》,《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证据的收集。合法地收集证据是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的前提。证据是证明性的。非法收集的证据不能用作

判决依据。收集证据是合法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广州婚外恋调查取证,代表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律师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时,应向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调查信》或《律师特别调查证书》。 ,并说明他的意图。告诉被调查者,应如实提供证据。